綜合報導 / 苗栗縣
政府對田間「種別墅」的亂象開刀了。內政部昨天通過新版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」,今天起,只有具農保等嚴謹定義的「農民」,才能興建農舍。
明定僅三類「農民」可興建農舍,包括:參加農保者、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、以及有心從農且有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者。
新制今天發布就立即施行。但目前改革只完成半套,行政院院會昨天拍板,購買、移轉農舍的規範切割留待修正「農業發展條例」修法處理,但能否過立法院這關變數很大。
不過苗栗縣府,倒是對一些打著買地、送假農舍的建商開鍘,拆除組合式小木屋,買屋的民眾、到場抗議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