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潔瑩 邱顯雄 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一間新開幕的燒烤店,為了吸引顧客,找員工表演火把舞,但地點卻在餐廳前面的大馬路上,雖然的確吸引了目光,但路過車輛和行人卻嚇到紛紛閃躲,業者表示有準備滅火器,而且表演活動只有兩三天,不過交通警察看到畫面,說佔用馬路表演火把舞,這樣的舉動已經觸法。
燒烤店員工手拿火把,大秀拋甩技巧,俐落的拋接火把兩公尺高,再穩穩接住甚至還會噴火,表演想要吸睛,卻選錯地點仔細看,表演者就站在馬路上,經過的人車嚇到紛紛閃躲,就怕不小心被火把砸到,業者解釋是因為新開幕才會有的表演活動,不過在馬路上表演火把舞,已經觸法,在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戲,足以妨礙交通之行為,可罰三百元,業者趕緊將表演活動喊卡,本來想要吸引人潮,沒想到卻造成負面觀感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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