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12/10 06:56

餐廳改名 用餐券竟須加價

陳傳霆 報導  / 台北市

有消費者拿著台中水舞饌餐廳的餐券 去用餐,卻被業者告知這間分店 已轉型改名了每張餐券 最多須加價四百元 才能使用,等於是每張原本480元的餐券、現在卻要花880元才能用,讓消費者怒批「不合理」。

業者表示,因合作關係改變,成本增加,但如果要到其他分店消費是不需加價。消保官認為店名雖變更,但原有經營者未改變,不影響餐券效力,業者須履約,不應有特定分店 使用限制,消費者可要求解約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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