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動物保護自治條例,為來只要在高雄,吃狗肉或貓肉,就可能被開罰15000元到75000元,因為很多外勞,會躲在宿舍吃狗肉,為來被逮到,雇主也要連帶被罰,罰金最高可達十萬元。
看到被宰殺的小狗,動保志工超火大,火鍋裡,滿滿都是狗掌,或者是廚房裡,隨處可見的殺狗工具,像這樣宰殺吃狗的狀況,如果未來出現在高雄,恐怕會被重罰,高雄市議員通過自治條例,只要吃狗肉或貓肉,就會開罰15000到75000元,尤其很多外勞,喜歡冬天窩在宿舍吃狗肉,未來雇主如果沒管好,外勞吃狗肉被抓,雇主也要連帶被罰,罰金最高十萬元,高雄成為台灣第一個,對吃狗肉重罰的城市,就是不想讓很多毛小孩,在高雄變成盤中飧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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