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殺人再也不用償命?南投道士張子巡為了詐領保險金而弒父、害妻子受重傷。如今一審判決,法官認為道士願意器捐,非冷血之徒,而改判無期徒刑。這類死裡逃生例子非常多,往往原因都是法官認為加害人良心未泯。人權協會就痛批,加害人只要在最後關鍵時刻表現懺悔;加上近年來通過的多項刑事法律,偏重被告人權,讓法官的「審慎思量」,最後卻成了殺人犯的免死金牌。
說不盡的悲傷,變成滿腹仇恨,因為被害家屬就是要不到這句:殺人償命。傷在臉龐、心卻更痛:丈夫張子巡為了還債、詐領850萬保險金、刻意讓車子墜谷,把岳父妻子害成一死一重傷。檢察官一審判決卻認為道士願意器捐,並非冷血之徒,改判無期徒刑。
被害人人權協會就痛批,往往加害人只要在最後關鍵時刻表現懺悔,就能死裡逃生。大陸籍女子黃靖雯因為投資卻沒拿到分紅,還為男友墮胎,舊恨加新仇,計畫兩年,將男友藍坤俞,殺了分屍大卸七塊。三審卻認為黃靖雯抄經書、還寫懺悔信,還有反省能力、改判無期。
李姓男子的哭聲懺悔,法官聽見了,考量有教化可能,狠砍阿公阿嬤182刀也逃過死刑。加害人用懺悔救自己,被害人家屬呢?會坦言,近年來法庭偏重被告人權;加上無罪推定,攸關人命的事怎能輕忽?審慎思量之下,往往二審、三審翻盤:殺人犯天理不容,卻法理能容。良心未泯,但真的還能教化嗎?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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