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1/13 06:56

投票日上班 勞動部:必須給雙薪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勞工朋友注意!勞動部宣布週六投票日,有投票權的勞工,當天為「指定放假日」,雇主若要求 勞工當天要上班出勤,必須發給勞工一日工資與加班費,形同當日雙薪,且不得禁止勞工外出投票!

由於投票權 只能於投票當日行使,性質不同於一般休假日,雇主不能變更,舉例來說勞工當日前往投票、晚2小時到班,工作6小時下班,雇主必須發給勞工一日工資與6小時的加班費,若勞工未去投票,當天總共可領雙倍工資。違者將處最高30萬元罰鍰,而且還得補發工資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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