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1/13 06:56
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勞工朋友注意!勞動部宣布週六投票日,有投票權的勞工,當天為「指定放假日」,雇主若要求 勞工當天要上班出勤,必須發給勞工一日工資與加班費,形同當日雙薪,且不得禁止勞工外出投票!
由於投票權 只能於投票當日行使,性質不同於一般休假日,雇主不能變更,舉例來說勞工當日前往投票、晚2小時到班,工作6小時下班,雇主必須發給勞工一日工資與6小時的加班費,若勞工未去投票,當天總共可領雙倍工資。違者將處最高30萬元罰鍰,而且還得補發工資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勞工 選舉 投票 雙薪 指定放假日
長期低薪.過勞 台勞成血汗勞工
【影片】勞團突襲朱立倫總部 與警爆發肢體衝突
勞工國定假日 下月起少7天
把關勞工安全 勞檢員無畏艱難
政院拍板! 外籍人才留台大鬆綁
千人秋鬥! 嗆藍綠向財團傾斜
勞工安胎期間 可換假別請假
小確幸! 半薪安胎假 可轉換全薪假別
政院勞退新制! 可月領或1次領
放寬規定! 新制勞退金滿15年者也可一次領
世銀示警:全球年輕人難找工作
明年起 勞工比公務員多放假1天
上一則冷氣團影響 北台灣高溫僅17
下一則警消搶救火燒車 車主竟喊告
華視-中華電視公司
華視新聞APP
CTS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