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3/08 06:56
綜合報導 / 苗栗縣
苗栗縣劉姓婦人違規打機車停在人行道上,被人拍照向警方檢舉。但沒想到最近她收到五張三個多月前的違停罰單,他現在可緊張了!
因為三個月來他一直違停在人行道,恐怕接下來的罰單會「如雪片般飛來」,抱怨員警告發太慢。她說,若早知道被拍照檢舉,怎會繼續停?一張六百、一百張單要罰六萬元,太不合理了,她大嘆「好想跳河」。警局交通隊已檢討作業流程,未來會在一個月內告發,讓違規者改正,避免相同行為一再挨罰,減少民怨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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