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高雄強冠公司被控訴販售噁心餿水油一案,震驚全台。本來一審屏東地院宣判董座葉文祥等4名被告8年至22年徒刑不等,檢方和被告都不服上訴。高雄高分院在上午10點二審宣判,院方認為他犯了285罪,刑期從20年變成22年!
這起餿水油案是2013年由屏東檢方接獲檢舉,由郭烈成的地下工廠煉製噁心的餿水油、動物屍油和工業皮革油,賣給強冠公司製作"全統香豬油",當時強冠董座葉文祥還因此下跪道歉。屏東地檢偵辦一審時判董座葉文祥、副總戴啟川告各20年,但葉文祥還認為判太重上訴,現在高雄地院二審宣判認定葉文祥犯下285罪,從原本的20年加重到22年,副董從20年變18年,而強冠公司罰金從5千萬,加重到1.2億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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