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用路人小心荷包,今天起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,卻沒有打方向燈者將加重處罰,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大增3倍;駕駛人開車下交流道若未排隊,也將開罰3000到6000元,除警方會錄影取締,若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檢舉,也可能受罰。
內政部警政署統計,去年國道前三大肇事原因以「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」居首,佔肇事件數約5成,「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」約佔1成3,第三是「未注意車前狀態」約佔1成,顯示搶道或任意變換車道是車禍重要原因。為降低肇事率,才會決定重罰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