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內政部昨公布最新統計資料,全國35歲至54歲有配偶,且仍與父母同住的潛藏可獨立族群超過106萬人,比率達21.4%,也就是說每5人就有1人與父母同住;而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六都與父母同住比率較低,反之中南部較高。
學者認為熟齡已婚者願意和父母同住,主要應是現實因素的考量居多。這是內政部首度進行熟齡、有配偶者,與父母同住的統計分析。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翟蘭萍說,了解已婚人口與父母同住的現況,可提供地方政府作為住宅政策方向參考;至於這些年長已婚者仍選擇與父母同住,因過去無相關資料比較,「究竟是孝親因素或經濟考量,頗耐人尋味。」
南部透天厝方便,翟蘭萍指出國人因教育程度提高,34歲前的成年人多為年輕學子與職場新貴所構成,而35歲以後一直到54歲中壯年則處於成家立業階段,經濟能力較趨穩定,因此稱這群熟齡、有配偶並與父母同住者,為潛藏可獨立族群。
至於20歲以上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者有633萬人,佔33.53%。資料也顯示各縣市熟齡已婚者與父母同住比率,以金門縣最高,雲林及嘉義縣分居2、3名;與父母同住比率最低者為基隆市、新竹市及新北市。
翟蘭萍分析,南部地區住宅型態多屬透天厝,居住範圍空間大,又有樓層區隔,子女婚後即使與父母同住一屋簷下,也仍保有自我的一片天地;而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城市,也許是生活節奏較快,子女與父母間也較重視個別生活空間所致。
「可幫忙帶孩子」,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處長丁彥哲說,雲嘉地區以農業活動為主,中壯年人的父母大概都已60歲以上,可能體力下滑務農吃力,因而承接父母務農事業,和父母同住也方便照顧。
嘉義縣戶政課長施建章也說,這幾年北部景氣比較不好,返鄉的人口的確比較多,至於是孝親因素或經濟因素,都有可能。
家住雲林縣、38歲從事汽車修理工作的陳建誠說,父母均已70高齡,孩子還不滿1歲,婚後雖有能力買房搬出去住,但和妻子商量後,家裡住得下,父母還可以幫忙帶孩子,也省得常抱孩子回家看父母的麻煩,一舉數得;另位與長輩同住的李先生說,除方便照顧,也可節省生活開銷。
免租屋經濟寬裕,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雲東認為,熟齡已婚者願意和父母同住,主要應是現實因素的考量,不用自己出去租房子,經濟可以比較寬裕,而且台灣社會發展越來越高齡化,長輩也需要照顧,如果和父母同住不會有不愉快或發生爭執,又能發揮照顧的作用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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