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9/07 12:47

施工無警示 學生慘摔左眼失明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台中一名高中生,四年前騎車,意外跌入施工的排水溝裡,左眼被鋼筋插入失明,家屬怒告區公所,纏訟4年,最高法院判決定讞,區公所沒有設警示燈,沒有擺護欄,也沒派人進行交通管制,要付八成責任,賠償家屬。

台中一名高中畢業生,四年前騎車回家途中,意外跌入施工的排水溝裡,左眼被鋼筋插入,醫生判定失明,家屬怒告區公所,纏訟4年,最高法院判決定讞,區公所沒有設警示燈,沒有擺護欄,也未派員交通管制,要付八成責任,賠償家屬375萬。

折棉被要一翻再翻,才鋪得整齊,點眼藥水更難,對半天還不一定點的到,郭同學的左眼失明,全因為這個排水溝工程,4年前他還是國二升國三的學生,騎單車回家,閃路中鋼板時,卻滑倒摔車,左眼還插到外排鋼筋,血流如注傷勢嚴重,命是保住了但卻失去了寶貴左眼,郭同學在學校被嘲笑排擠,生理和心理都遭受打擊,家人心疼,更質疑排水溝工程,為何沒有派員交通管制,區公所認為沒疏失,郭媽媽怒告提國賠,纏訟4年,終於最高法院判決定讞,獲賠375萬,但對一個國中生來說,失去左眼付出的代價,這些錢絕對彌補不了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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