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9/21 19:50

女性法定結婚年齡 擬提至18歲

楊茜雯 宋佾璋 報導  / 台北市

您覺得幾歲可以結婚呢?目前民法規定,男生滿18歲、女生滿16歲,才能嫁娶,但這是日據時代訂定的法律,已經有八十幾年了,似乎不合時宜,加上聯合國兒童保護公約,認定18歲以下結婚是"童婚",因此立委提案修正民法,將女性結婚最低年齡提高到18歲。行政院長林全也表示,確實有檢討的空間。

18歲的女孩一朵花,但未來沒到18歲可是不能嫁!因為現行民法規定,女生滿16男生滿18歲才能嫁娶,有立委提案修法,未來女生滿18歲才能結婚,也讓擁有兩個女兒的行政院長林全,對這提案特別有感。

不說你不知道,原來現行《民法》,是1930年日據時代而制訂的法律,沿用至今80幾年,似乎違背男女平權的觀念,而且聯合國兒童保護公約,認定18歲以下結婚是「童婚」,那台灣女生16歲就能結婚,不就等於承認童婚,更有侵害人權的疑慮。

多數民眾支持修法,但其實早婚和婚姻失敗並沒有絕對相關性。前立委顏清標一家人都很早婚,他和兒子顏寬恒同樣17歲就娶妻,其中顏寬恒和太太陳麗凌,小六相戀高二結婚,當時男方還不到法定結婚年齡。兩人歷經「2次離婚3次結婚」,感情糾葛22年,現在有如倒吃甘蔗。

顏寬恒說鄉下人普遍早婚,而且成年人結婚也不保證幸福,修法應該保留彈性,到底女生幾歲才能結婚,引發討論聲浪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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