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年輕人也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,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(8日)下午開始逐條審查《公民投票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通過將公民投票年齡由現行20歲降至18歲。此外民進黨立委鄭麗君等人提案,將公投提案連署納入電子網路系統,且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連署之用,獲得朝野立委達成共識通過。
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表示,把公投投票年齡由20歲降至18歲的立意良善,政院不反對,但因目前朝野也在討論修憲把公職選舉投票年齡降至18歲,是否修法與修憲一起配合,尊重立院意見。
鄭麗君呼籲,投票年齡若降至18歲,投票人數會增加,所以《公投法》中的相關門檻設計難度會變更高,要配套一併修正。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建議,公民權應有一致性,其他滿18歲就代表成年的相關修法,未來希望一併推動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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