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0/06 09:15

颱風假不算假日 消費變貴可拒付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日前因梅姬颱風連放兩日颱風假,有民眾向消保官投訴,去唱歌、吃飯時,被店家要求以「假日」計費,較平日貴上許多;消保官指出,颱風假「不算假日」,若是在非國定假日的颱風假,消費者可拒付業者要求的較貴的收費。

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,若颱風假正好遇上週休假或國定假日,才能用假日標準收費,否則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,一般日就該以平日價格收費。吳政學說,若業者提早告知,例如在店門口或櫃檯等顯眼處張貼告示,表示若有颱風假,依假日標準收費,就不算違規。

吳政學也說,這狀況類似節慶日,例如情人節、耶誕節等,若在平日就該以平日價格收費,但若提前告知且張貼在店內明顯處,就可按業者規定收費。不過,業者若違規並無罰則,吳政學則說,目前僅會請主管機關前往輔導,並沒有開罰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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