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一例一休成定局,現在確定明年開始,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。休假日如果來上班,將調高加班費,而年資滿半年的就享有三天特休假,另外輪班制影響最大,必須休息滿11個小時才能再上班,但有人質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會不會有企業公司想辦法規避,要怎麼查,也是個問題!
架也打完了!到底假要怎麼玩?!明年起857萬勞工七天國定假沒了!勞工和公務員,每年國定假日都是12天,但是比較資淺的員工可以拍拍手,不用挨上一年只要做滿半年就有三天特休假,所有勞工沒休完的特休假要折算工資,不必白白送給公司,還有你如果是輪班的勞工,必須休滿11個小時才可以排你上班。
過日子最重要的來了!勞工每七日有一例一休一個例假日一個休假日,例假日休息日,只有天災突發事件經勞資會議同意,雇主能要求勞工加班可讓勞工加班,雇主要多發1倍工資須付加班費,多給1天補休不須給補休,說到休息日加班費怎麼算呢,前2小時加發1又1/3,第3小時起加發1又2/3,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,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。
像是一個月薪三萬六的勞工,換算每小時工資150元,休假日被叫來上班,前2小時加班費150X1又1/3X2小時=400元,後6小時加班費150X1又2/3X6小時=1500元,且當天可領,原本工資150X8=1200元,還有加班費400+1500=1900元,老闆要給你3100元,這麼一來,老闆們突然感覺手頭一緊肩膀好重。
但,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台玻集團總裁林伯實說了,雖然台玻集團會把勞工少的七天假,換成加薪2%給員工,如果加班費要這樣開大門,領了加班費的人績效獎金恐怕要打折,因為你還得來加班表示績效不夠好!而這次修法增加的吹哨人條款,如果雇主因為被檢舉將勞工解雇調職,屬於無效,投訴人身分曝光了!也會追究洩密公務員行政責任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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