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學賢 報導 / 雲林縣
獨家直擊!現在是尾牙旺季,有民眾到雲林吃辦桌,竟然吃到海豚肉!海豚肉是違禁品,吃到的民眾都很吃驚,但當地人透露,就是因為吃海豚肉,所以招待朋友就很有面子,但農業處說,販賣海豚肉違法,最高可罰150萬,並面臨五年以下徒刑。
熱熱鬧鬧吃辦桌,但桌上這盤烏漆媽黑的肉,是什麼東西,鏡頭一轉開,每個人能閃則閃,不想被拍到,因為在地人都知道,這道是海豚肉,也是違禁品,想吃不能明目張膽,海豚肉價格不便宜,一斤要價3百多。
海豚肉是違禁品,但在雲林廟會的辦桌上出現,其實就連路邊的小吃店,也有在賣,把炸得酥脆的肉嗲,買回家剝開看,肉餡也是黑黑一大塊,聞起來好香,帶有一種獨特腥味,在地人說這就是珍貴海豚肉。
大家都不敢明講,要買要懂暗號,但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,海豚肉禁止買賣,更不可以殺來吃,被抓到最高開罰150萬,並處5年以下徒刑,卻還是有不少人為了做面子,甘願冒險將海豚肉端上桌,展現誠意,但吃多根本沒好處,專家表示,海豚肉含有重金屬,吃下海豚肉等同吃下重金屬,不但違法還影響健康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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