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2/18 11:17

都合法? 駕駛超時工作5年內僅罰1件!

都合法? 駕駛超時工作5年內僅罰1件! | 華視新聞

黃育仁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,釀33死11傷悲劇,讓外界再度關心遊覽車司機過勞問題,因此勞動部、交通部和消基會等機關,展開聯合稽查,但過去5年(2012至2016年),旅行社因行程安排造成司機超時工作的總裁罰案件數,竟然只有一件。

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(18日)在臉書上表示,為了防止旅行社的行程安排造成駕駛的超時過勞,《旅行業管理規則》第37條第9款規定:「旅行業執行業務時,應妥適安排旅遊行程,不得使遊覽車駕駛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法規有關超時工作規定。」而裁罰則是依《發展觀光條例》第55條第3項以及主管機關所定的裁罰基準(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),處1萬元罰鍰,對此黃國昌質疑「這個罰鍰額度能產生有效嚇阻效果嗎?」

而執行的現況,由於在所有公開資訊中,黃國昌表示,都找不到答案,因此他發文請求交通部提供過去5年「旅行社因行程安排造成駕駛超時的總裁罰案件數與金額」,得到的結果竟然只有一件。對此,黃國昌說:「是大家都沒有違規?還是主管機關把眼睛閉上,根本沒有執行呢?我想,答案已經很清楚了。」

網友看完留言「違者重罰一萬,五年內開鍘案件多達一例。我到底看到了什麼!」、「觀光局長周永暉該下台不宜再擔任公務員,在他擔任台鐵局長時台鐵發生多少事件!」、「超時的部份其實也需要嚴格規定時間跟內容,不然完全主觀認定也是很糟糕」和「跟勞基法重罰兩萬一樣啦」等等。(翻攝黃國昌臉書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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