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台北市政府去年開放同性伴侶者,也能和一般配偶一樣,可在戶政事務所辦理註記。近日,台北市都發局在修訂「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」,允諾將在今年5月前完成《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》修法,未來台北市註記同性伴侶者,也具備承租社會住宅的申請資格。
台北市都發局因應《住宅法》修法,除了原有的7成一般住戶,台北市公宅未來將有3成比率,提供給經濟、社會弱勢者居住,目前規劃符合資格的包括青年、原住民等,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也建議讓同志入住公宅,市府一併納入研議對象,但是未來承租的比率、承租對象、資格等還需要研議,最後結果將明訂在「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」中。
都發局預計最快五月修正完成,送交市政會議通過後即可實行,按照時程來看,最快年底。(照片來源:柯文哲臉書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