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中市
台中一名游小姐,兩年前開車被一名騎機車闖紅燈的阿伯撞,阿伯送醫後7個月身亡,車禍鑑定,游小姐無肇事責任,但一審法官從監視器畫面中發現,游小姐是搶黃燈沒減速,判過失傷害,死者家屬更要求169萬的民事賠償,調解後降為50萬,但游小姐相當氣憤,認為是對方闖紅燈撞她,為何她有罪又要賠錢,將上訴高院。
游小姐越說越氣,她2年前開車,被騎機車闖紅燈的阿伯撞上,阿伯送醫後7個月身亡,對方家屬提告,她一審被法院判過失傷害,拿出車禍鑑定書,明明是對方闖紅燈,她也沒肇事責任,卻被判過失傷害,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,而且死者家屬。
已經領走強制險210萬,又要求民事賠償169萬元,游小姐不能接受,但法官調閱監視器,發現游小姐當時不是綠燈直行,是搶黃燈,路口號誌變黃燈,駕駛就要減速停車,但要是開到一半變黃燈的話,就該加速通過。
法官認定,游小姐是搶黃燈才涉及過失傷害,死者家屬更指控,事發後游小姐一直強調自己沒肇責,又不道歉,才氣得提出民事賠償,一審游小姐被判過失傷害,民事賠償的部分,調解後從169萬變50萬,但游小姐不甘,對方闖紅燈撞她她卻有罪還要賠錢,堅持上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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