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青穎 黃建 報導 / 新北市
在地人的苦系列報導今天要帶您關心,怎麼搭計程車要被加收三十元!這地點在新北市淡水,很多淡水人都覺得很不公平,難道自己被當成了二等公民嗎?
其實從民國94年來核定的車資,因為地點偏遠加上計程車很容易是單趟去載不到回頭客,為了補貼駕駛才多加這30元,然而10多年過去了,這樣的車資收費需不需要重新檢討,來看我們的深入報導。
民國94年,當時政府要補貼偏遠地區的計程車業者,核定部分偏遠地區有不同計價標準,淡水地區就是照表加收30元,時隔十年,淡水人口結構改變,運匠們的薪資水平是不是也有了變化?
新北交通局新式機器大數據統計,目前能做的是用新式計費表獲得的大數據來跟業者討論,因為94年允許加收的費用,政府無法主動要求撤回,加上根據公路法,計程車的車資是兩年一次,由計程車的工公會提出調整,主動權不在政府手中,民眾的不滿,業者成本的計算,恐怕都還要政府多傷腦筋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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