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01/10 09:38

公車站10米內違停 罰鍰增300元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為遏止汽、機車,違停在公車停靠區,交通部昨日預告、未來在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停車,罰金將提高三百元;機車違規最低將加罰到九百元;小型車罰一千兩百元,最快在農曆過年後可公告實施,最慢今年上半年將會上路。

有鑑於汽、機車在公共汽車招呼站停車,嚴重影響公車停靠乘客上下車安全,並造成其他用路人因閃避而致生危險,未來、汽、機車,違停在公車停靠區,罰款將提高三百元,提醒您不要隨意違停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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