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為了協助卡債弱勢族群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從97年開始實施至今十年了,卡債族的人數還是多達將近百萬人,十年來債務清理條例到底幫到了多少人,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開記者會認為只有50分,理由就是主管機關沒有積極推動、督導,未來應該要再修法才能真的讓協商方案實行。
喊口號,卡債自救會選在債務清理條例十周年,大動作演行動劇開記者會、行動劇,高舉50分的牌子,認為消費者債物清理條例,從97年實施至今,分數成效都只達到了一半,理由就是卡債族至今仍然有將近百萬人,債物調解清算甚至協商償還,效果都仍然還需要加強,律師林永頌表示,陳小姐因為前夫欠債,為了生活繼續用卡還債,但怎麼還的完,一百多萬的債務經過協商還是還了,但過了兩年多,債務本金依然還在,陳小姐都在還利息啦生活不夠錢,一個月賺兩萬四千元,一半的錢都拿去還債,剩下的錢用來養小孩真的不夠,而除了更生通過比例低,自救會也指出台灣法院審理清算案件平均一件要240多天,花費時間長,也因此呼籲司法院加快審理速度,提高更生通過比例,才能真正為卡債受害人有效解圍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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