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之晴 李鴻杰 報導 / 中國
中國宣布9月1日起正式公布,台灣民眾只要滿足條件,就可以請領居住證,享有與中國人民相同的勞動就業、參加社會保險以及義務教育等;學者提醒,享受權利也必須負擔義務,陸委會則強調,中國透過臉部辨識、採集指紋等方式監控民眾,申請居住證可能產生一定的風險。
今年初,中國推出對台31項政策,其中19項要讓兩岸人民,逐步享有同等待遇,現在宣布從下個月開始,實施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」內容規定,台港澳居民只要在中國居住半年以上,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,合法穩定住所,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就可以申辦。
並且享有和中國民眾相同的社會保險義務教育等,但是有個條件,過去國人進出中國,使用的台胞證屬於旅行文件,相關資訊僅供海關單位使用,但居住證包含使用的資訊範圍更廣,陸委會發出聲明強調,依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,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,或領用中國護照,違反者將喪失台灣身分,民眾申請居住証之前可得三思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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