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09/03 13:17

基本生活費公式修改 近150萬戶減稅

羅立芸 戴榮賢 報導  / 台北市

明年申報綜所稅可望有將近150萬戶領到財政部準備發放的減稅紅包!財政部正在研議修改納保法中,基本生活費的計算方式,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,排除在基本生活費的計算項目外。最新調整方案適用於所有受薪階級,申報扶養人數越多,受惠程度越大。不過如果是單身貴族就不適用這種節稅方式。

擔任物理治療師已經19年,但月薪只有4萬3千元,得養一家6口,財政部規劃發出「減稅紅包」,要幫像李先生這樣辛苦的「三明治爸爸」。財政部要修改納保法中,「基本生活費」的計算方式將綜合所得稅中,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元加以排除。

如果家中只有爸爸一人賺錢養一家4口,原本整戶可扣的基本生活費是66萬4千元,但這個金額卻低於所有人的免稅額+標準扣除額+薪資扣除額,共79萬2千元,因此沒辦法在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,但如果適用修法後,排除薪扣額的規定,基本生活費66萬4千元,扣掉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共59萬2千元,得到7.2萬元可在綜合所得總額扣除,不用繳稅。

新方案適用於所有受薪家庭,申報扶養人數越多,受惠程度最大,不過如果是單身族就享受不到這種節稅方式,財政部也規劃把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和儲蓄投資,四項特別扣除額納入基本生活費,最快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就可以適用這項新規定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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