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09/20 20:21

打造國家級平台 文化部推"公媒法"

羅立芸 宋佾璋 報導  / 台北市

為了打造國家級的文化傳播平台,文化部公布「公共媒體法」修法草案,未來的「大公廣集團」將涵蓋6大媒體,包括公視、華視、中央社、中央廣播電台、客家電視台和原住民族電視台。修法後會優先解決公共媒體的營運問題,也要積極辦理華視的民股買回。

公共媒體發展各界關注,但卻面臨資源不足缺乏整合,文化部公布「公共媒體法」修法草案,打造國家級的文化傳播平台,未來大公廣集團將涵蓋6大媒體,包括公視、華視、中央社、中央廣播電台、客家電視台和原住民族電視台。

現行的「公共電視法」將修正為「公共媒體法」,優先解決公共媒體營運問題,像是以文化發展基金,挹注公媒基金會營運。在媒體整合方面,除了進行央廣、中央社和公媒基金會的整合,也要積極辦理華視的民股買回。

另外像是,董事會人數調降,任期變長納入員工董事,董監事改由行政院長提名,立法院行使同意權,營運採執行長制,增設族群頻道等都是修法重點,修正草案最快在十二月底前行政院審查通過,提送立法院,預計明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,正式上路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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