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2/21 09:01

民間促"超跑條款" 顧立雄表態沒必要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因為恍神撞上四輛超跑,恐賠上千萬,這起意外讓民間發起修法遊說運動,呼籲立院訂定「超跑條款」,就是非刻意撞上超跑,賠償金額有一定的上限。舉例,發生車禍後,假設修車廠報價30萬,賠償上限金額訂為10萬,剩下20萬由超跑車主埋單。

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(20)日表示,《民法》上的侵權已有規定,如果賠償大到會「影響生計」,有條款可減輕賠償金額,若要再訂定「超跑條款」,會影響到保險架構和費率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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