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奧辛汙染案 中石化判賠1.8億確定

陳凱生 報導  / 台南市

位於台南的中石化安順廠發生戴奧辛汙染週邊環境,當地居民數百人主張因此罹患癌症等多種疾病,10年前聯合提告求償國賠一共3億4千多萬元,全案纏訟10年。今(28)日最高法院判決中石化必需賠償受害居民400多人,一共1億8千萬元。至於敗訴的中石化表示尊重判決,但對結果深感痛心遺憾,並考慮申請釋憲。

頭髮花白的老人們都有病痛,但中石化汙染案開庭每次都到場,中石化台南安順廠爆發史上最嚴重的戴奧辛汙染案,最高法院判決賠償1億8千萬,中石化安順廠前身是台碱安順廠,日治時期設立,1982年關廠。

但17年後,學者田野調查,魚身上戴奧辛超標,一驗居民體內的戴奧辛含量,輕的300多皮克,重的達900多皮克,遠遠超過平均值20皮克,許多人罹患糖尿病、癌症,懷疑禍首就是戴奧辛。

居民10年前聯合提起訴訟,求償國賠一共3億4千多萬元,去年二審判決中石化賠償居民1億9千多萬元,但免除經濟部國賠責任,而中石化提起上訴,又是1年多過去,如今最高法院定讞,判賠400多位居民1.8億,經濟部則免除國賠。官司纏訟十年,當中62位居民都已經過世,生前一毛錢都沒拿到,至於敗訴的中石化則是對結果感到痛心遺憾,考慮申請釋憲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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