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心 綜合報導 / 新北市
鄭捷當年犯下江子翠隨機砍人案,釀4死24傷慘案,隨即火速被羈押、判死刑,法院雖然判賠被害人及家屬9230萬,但鄭捷名下幾乎沒有財產,判賠無人可討,新北地檢署先墊付逾900萬元財產,鄭捷父母都已拋棄繼承,日前檢方向新北地院聲請選任鄭捷律師黃致豪擔任遺產管理人獲准。新北地檢發現鄭捷有筆活存暨信託基金37萬餘元遺產,未來一旦確認該筆遺產無人繼承,將會追討這筆基金抵償檢方墊付的被害人補償款。
由於鄭捷執行死刑後,父母等法定繼承人都拋棄繼承,不過,該筆遺產只要任何鄭捷案的死者家屬、傷者,對鄭捷提出民事求償勝訴確定,因而持有「債權憑證」,也可出面要求分配這筆37萬餘元遺產,屆時法院將按請求人各別持有比例,進行遺產分配。
當年在念書沒工作的鄭捷,名下幾乎沒有財產,但新北地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委員會在2014年先賠付4名死者家屬被害人補償金共855萬餘元,隔年對鄭捷提出支付命令求償;2015年8月新北地院另判鄭捷賠償死者潘碧珠家屬3人及7名傷者共3091萬餘元,另高院也在2016年1月判決鄭捷須賠解青雲等3死者家屬共6人及2名傷者共6139萬元確定。
鄭捷須賠償被害人及家屬金額高達逾9230萬元,但鄭捷根本沒有財產,讓死者家屬和傷者緊拿法院核發一紙「債權憑證」,而在鄭捷伏法後,更形同索討無門,直到檢方查出鄭捷名下留有一筆活存暨信託基金37萬餘元,才在日前啟動追償程序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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