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圖利 二審無罪

綜合報導  / 苗栗縣

苗栗縣長徐耀昌,涉嫌圖利廠商的案件,今(23)日上午二審宣判,獲判無罪。徐耀昌在19年前,擔任頭份鎮長時,被控圖利業者販售棄土證明,圖利金額近1300萬,一審被判九年有期徒刑、褫奪公權六年,二審改判無罪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這讓徐耀昌暫時不會被內政部停職,保住了他的官位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