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香港
香港歌手黃耀明被捕事件有新發展!作為控方的香港律政司,在法庭上撤回對黃耀明的起訴。律政司表示,黃耀明一方提出讓他「簽保守行為」,也就是簽字承諾,一定期間內不會再犯。
法庭考量案件輕微,加上黃耀明的背景與態度,批准他以2千港幣、約7千200元台幣,簽下18個月保守行為。黃耀明離開法庭時,在支持者和媒體面前,呼籲香港人「繼續唱下去、繼續撐下去」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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