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iku Yaway 採訪/撰稿 盧松佑 攝影/剪輯 / 新北市
您曾經在暗夜裡,聽過這樣的聲音嗎?2021年台灣家暴通報案件數逼近15萬件,換算每3分鐘就有1件,另一個調查更指出,台灣每5人就有1人,一生中曾經遭受親密伴侶暴力。這些讓人怵目驚心的數字,凸顯出許多婦女的艱難處境,而背後更有許多人既驚恐又心酸的故事。我們獨家採訪到兩名勇敢的媽媽,她們曾慘遭家暴,奮力掙脫後,透過社福團體的緊急庇護和就業扶助,終於媽媽帶著孩子,慢慢站穩了腳步,他們勇敢邁向嶄新人生的歷程,一起來看。
一忍就是30年,61歲的心美為了家庭,曾和暴力朝夕相處。受暴婦女心美(化名)說:「你要跟他講理,他就是用拳頭叫你閉嘴,即使身上有一些傷也不敢跟別人講。我不想讓我的小孩知道,因為我看我先生,他從小就是在這種家庭長大的,漸漸地也有暴力傾向,所以我很擔心我的小孩子。」
隱忍並沒有為她帶來轉機,拳打腳踢變本加厲,她依舊天天籠罩在風雨欲來的不安和恐懼中。心美(化名)說:「你們有看過以前的摔角嗎?日本那個,他就是從脖子勒住,然後一直打你頭頂。我希望有人可以救我,可是我又能怎樣,經過派出所的門口,我才突然想我為什麼不逃,我為什麼還在這裡,所以我就趕快到警察局報警,當天就住在庇護所。」
回憶六年前,令人心碎的那一天,就像被狠狠掀開傷口一樣難受。心美(化名)說:「在這個前兩年,我一滴眼淚都掉不下來,但我的心是在哭泣,可是我為什麼我的眼淚一直掉也掉不出來,其實掉不出眼淚更難受。」
心美勇敢逃離後,這幾年在庇護所擔任生活輔導員,以過來人的身分,幫助其他人循著微光前進。心美(化名)說:「這是之後妳們要住的空間,這裡有三房,跟妳介紹一下我們這邊的生活守則。這邊是保密的地方,不要透露給親朋好友,因為除了妳們有安全的議題,其他住戶相對也需要有一個安全的空間。」
心美(化名)說:「照顧她們的生活最主要是陪伴,工作是24小時,時常半夜要叫救護車送她們去醫院。有自殘的,也有身體突然發生狀況的,頭暈、跌倒。」(珍惜生命請打1995)
驚恐、官司、經濟不穩定,子女照顧壓力等關卡,壓著被害者不斷自我懷疑。擔任生輔員的每一天,心美與社工人員陪伴著其他婦女,面對危險挺過風暴。
心美(化名)說:「有一次陪同其他受暴婦女複診,我們一到候診間,她馬上掉頭就跑了,因為她看到她先生在候診間等她。她掉頭跑我也跟她一直跑,我們在醫院裡面,真的就是一直亂竄有路就跑,因為後面有人在追殺,只能往前跑,不能往後看,那一次其實滿驚險的。」
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說:「我自己做庇護所服務大概20年,每接觸一個家庭,都會滿心疼她們的遭遇,會想說是什麼樣的因素,她們要這樣被對待。有一個50幾歲的媽媽,她等孩子長大才出來求助,全身一半都被燒傷,她說她十年前就這樣。台灣一個婦女,大概要平均要七、八年左右才會向外求助,這個數據還是已經有在進步的數據。」
38歲的小蜜,同樣經歷過讓她差點跨不過的難關。受暴婦女小蜜(化名)說:「說真的沒有發生那件事情的話,我可能會硬撐到18歲。在事情發生的前一個月左右,他都沒有回來,因為那時候他被發現已經外遇了,小朋友有看到。他回來做了一些事情,然後被他發現我在求救,他就開始罵,如果今天的事情妳告訴別人,我會把這段影片公開。然後我利用這件事情,順利把小孩子監護權放在我這邊。」
枕邊人施加性暴力,看不見的傷痕,深深烙印在小蜜心中。在好友的支持下,5年前的她,帶著才大班的兒子、國小二年級的女兒,勇敢脫離「再也不安全」的家。
小蜜(化名)說:「那時候小孩下課接了我就走了,所以我們離開家的時候,就只有他們兩個書包,其他什麼都沒有。那時候出來時我很擔心,因為我很久沒有上班了,也擔心我一個人的薪水,沒有辦法養兩個小孩,加上那時候幼稚園花費正大。」
這是逃離暴力後的典型困境,以勵馨承接的庇護所經驗來看,近幾年入住庇護所者以30到40歲最多,20到30歲人數也漸增,已趨近受庇護人數第二高的40至50歲區間。可以看出,越來越多受暴婦女選擇及早求助,但台灣的庇護所,苦於資源不足,往往只能「鼓勵」她們趕快走。
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說:「關鍵就是,我們鼓勵受暴婦女出來求助,可是後面的資源有沒有接得起來。就像過河一樣,叫她從一個暴力的環境,過河過到一個自由安全的環境,可是政府的緊急短期庇護所,只給她三個月、只給她半年,所以她就會掉到河裡。」
台師大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教授游美貴說:「地方政府的經費預算,可能補助用7天、14天、21天,她就會有點緊迫。這時如果有一個人告訴她,要不要想想未來要幹嘛,7天就問,那她可能日後會決定,還是不要麻煩你好了,我還是回家好了。2021年庇護的就高達5991人次,目睹的隨行子女有630人次,所以比例滿高的。尋求庇護時,有受害者會帶著小孩子,這些比較小的孩子,又更需要更多的幫忙,如果她都住得這麼短,那想要她脫離暴力,其實是困難度非常高。」
扛下來才發現,這擔子還真重。受暴婦女若在庇護所,僅停留兩周以下,只能維護到她的基本人身安全,而勵馨基金會發現,有近六成婦女在離開庇護後,會需要在外獨立生活,並有超過八成的受暴婦女,需要照顧十二歲以下子女,無論是經濟、照顧和托育需求都很高。
但搬出去,首要問題就是要住哪裡?勵馨基金會林口服務中心主任李玉華說:「2019年有一個實驗型計畫,我們跟住都中心承租了26戶,那其中6戶做我們的服務,另外20戶我們就做為這些受暴婦女的住宅。她們住在這裡,可以免費住兩年,因為我們觀察,她們可能需要有兩年的自立準備期。」
根據實務經驗,從拿到保護令到離開暴力,處理完訴訟等事,真的穩定生活大約要兩年時間。因此能在社會住宅一邊修復身心,讓人生有路可走,是許多受暴者的盼望。
李玉華說:「可是在台灣會發生一個狀況就是,社宅是內政部管,社會福利是衛福部管的,部門之間的整合有差距。因為管社宅的會蓋房子衝量,可是我們現在想是,弱勢個案住進來,但沒有社會福利去陪伴她們,她的弱勢處境一樣沒有得到解決。」
李玉華累積二十年經歷,用陪伴為梁柱,心靈支持當磚瓦,撐出為受暴者遮風蔽雨的療癒基地,像為目睹兒設計的療癒空間,也是讓傷心的小朋友變快樂的地方。李玉華說:「小孩不容易用語言講,但玩具物件就是他的語言。然後還要有醫療醫護,因為這個是他怎麼修護自己的象徵。」
記者Siku Yaway說:「讓目睹兒的壓力有個去處,林口服務中心的兒少感官律動調節中心,透過身體的感知與節奏,安定孩子的心。」
李玉華說:「暴力還有不安全的情境,都滿破壞他們的大腦跟身體的發展,我們透過這種撫育的器材,去調節他的情緒。」小蜜(化名)說:「之前小朋友會不適應學校生活,現在還滿放得開的,可以去交很多朋友,不會把自己封閉,這也是我很替他們開心的事情。」
除此之外,民間團體也開設咖啡廳,培力婦女就業自立。李玉華說:「住宅、孩子的照顧、就業,這三個核心穩定下來之後,媽媽就有更多的空間,去修復她自己可能過去暴力累積起來的創傷。」
以居住為核心,建構受暴婦女與兒少的住宅安全網,這也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八條訂定的精神,政府必須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、中、長期庇護安置。台師大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教授游美貴說:「沒有人願意遇到暴力,但是如果台灣的社會,願意為免於暴力,基本人權去做努力的話,那我覺得這些被害人,就會有力量去對抗那個暴力,我們應該要讓她住的權利被看見。」
李玉華說:「透過這個咖啡館的環境,在社區裡面辦一些社區的講座跟課程,自我照顧的議題,會發現社區其實有很多很多的潛在家庭。」
台灣每五位婦女,就有一人,在一生中曾遭親密伴侶暴力對待,這一個個勇敢媽媽,學會保護自己長出力量,走出風暴後,她們也有話想說。
受暴婦女心美(化名)說:「我覺得一直退,對自己是一種傷害吧,我如果第一時間,可以建立那一條界線,不要讓他這樣繼續傷害我,我覺得可能不會到這種地步。」受暴婦女小蜜(化名)說:「真的可以多為自己想一想,所以一定要多愛你自己一點。」
當受暴婦女選擇重新開始,讓自己與孩子海闊天空,我們如何蓋起堅固堡壘,支撐她們的勇氣?為婦女人權撐起一把傘,已經成為國際間共識,台灣不能置身事外,扭轉女性受侵害環境,路上的重要一站,需要更多人給予溫暖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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