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服務區限停4小時 共乘出遊小心拖吊挨罰

林建鋒 張智鈞 周大翔 報導  / 台中市

民眾經常會利用國道服務區飲食或上廁所,或者相約在國道服務區會合共乘車輛,但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,服務區臨停的時間其實是不可以超過4小時,國道3號南投服務區,最近加強臨停逾時的取締勤務,除了會開單罰款,車輛甚至會被拖吊移置。

保全人員來回巡邏,在停車場逐一記錄車號與停放時間,這裡是國道3號南投服務區,有民眾相約出遊共乘把車子停在這裡,但你知道嗎?臨停超過4小時就會被開罰,民眾說:「當然是不便啦,不過這樣規定你也沒辦法。」民眾說:「4小時以內可以啊我覺得可以啊,因為下來(服務區)通常不會待到4小時啊。」

根據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,加上服務區管理單位要維護其他用路人停車的權益,國道警員針對經常占用車位,並且已經逾時停放的車輛,夾上粉紅色通知單依法開罰。國道七隊名間分隊小隊長黃奉欽說:「移置拖吊以及保管並依規定,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。」

國道七隊4月份在南投服務區已經發出5張罰單,但民眾很多疑問,包括熱門的休息站清水服務區,不少人會來觀光,當然會把車子停在這裡,這樣超過4小時也不行?或是駕駛太累了下來服務區睡覺也不行嗎?警方提醒,只要接獲民眾檢舉長期占用影響停車位的流通,就是會取締告發。國道七隊大甲分隊長洪瑞佑說:「有停車超過4個小時的車輛,警方將前往依法製單舉發。」警方表示,國道服務區是讓用路人暫時休息使用,並不是可以長期免費停放的停車場,如果要登山、旅遊或揪團出遊,停車超時除了會被開罰,還會因為拖吊移置保管再付2400元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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