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台北市一名林姓職業女駕駛和其他車輛發生行車糾紛被攔下,過程中女駕駛拿出用辣椒水噴對方想自保,沒想到這個動作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,台北地院認為林姓女子應該關上車窗阻隔雙方,卻開窗理論後噴辣椒水,不合常理裁罰6000元,被罰的女駕駛覺得非常不能接受。
黑色轎車駕駛氣沖沖下車理論,旁邊女友阻止也沒用,最後被噴了辣椒水才摀住眼睛回到車上,原來他氣不過對方變換車道差點釀禍,才沿路尾隨攔車,而多元計程車女駕駛自保噴辣椒水卻挨罰,當事計程車駕駛說:「變換車道在直行的時候,後方的那台車就逼車了,開始按我喇叭叫我停下來,他竟然敢在高架上面還要求我停車。」
回想當時狀況還是心有餘悸,事發就在環東大道上,但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影像,認為女駕駛如果緊閉車窗,就可以將雙方分開,強調噴辣椒水有擴大爭端可能,因此判處女運將6千元罰鍰,當事計程車駕駛說:「聽到(被裁罰)當下當然不能接受,法官可以認為說我不要搖下車窗,那如果說接下來他是不是要砸我的車子呢,我搖下車窗來只是想要問他的意圖,可是他搖下車窗來是用髒話來問候我。」林姓女駕駛實在無奈,沒想到搖下車窗想自保,使用辣椒水,卻被依社維法送辦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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