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君毅 劉俊男 游育驊 報導 / 台東縣
為了開庭時間,傳出院檢互槓!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羅佾德,上個月10日在法院開庭,開到中午12點15分時,他突然脫下法袍,當庭表示等一下還有事情要離開,讓法官當場傻住,羅佾德更以地檢署的上班「實施要點」主張12點之後,就沒有義務繼續開庭,不過法官當下表示這樣已經違反「法院組織法」,中間還直接打電話請示主任檢察官,儘管最後庭有開完,但仍引起法界議論,地檢署則表示,是因為當天當事人發燒不適。
帶著黑框眼鏡滿臉笑容,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羅佾徳,到學校進行演講,與學生交流良好開心合照,不過現在卻爆出,開庭要求「到點下班」引發爭議,事件就發生在台東法院,4月10日當天12點15分羅佾徳突然脫下法袍,遭審判長提醒還沒結束,不過他卻表示已經12點多了,等一下還有事,審判長驚訝且說明庭期的時間控制,是三方的責任,羅佾徳則說檢察官12點過後沒有義務繼續開庭,也當庭打電話給主任檢察官請示,不過收音不佳最後羅佾徳繼續將庭開完,但表明未來不會再這樣。
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說:「公務檢察官的業務量,其實非常的繁重,本署的檢察長也非常重視這件事情,因此有積極的向法務部爭取人力,針對公訴開庭逾時的部分,給予專案加班。」事件引發法界議論,羅佾德主張2,是依照地檢署的上班「實施要點」,自己都有在時間內盡責,想在12點到1點半之間獲得正常休息,而審判長則認為他違反法院組織法,違反維持法庭秩序的命令,恐怕仍處3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罰最高3萬元。
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說:「本署現在已經啟動行政調查,希望能夠還原法庭的活動,以釐清事實的真相。」根據週刊報導羅佾徳則聲明,當下審判長為了看外文的對話紀錄,花了一個多小時滑手機,途中有表示希望能另外在定一天繼續開庭,而且中午原本要去看醫生,但最後飯都沒吃也沒看到醫生,避免過勞檢察官,是否應該「到點下班」,而法庭進度又該如何維持,為開庭時間院檢互槓,也引發法界爭論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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