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防客人訂位爽約! 餐廳「酌收訂金」確保權益

黃敏惠 方起年 報導  / 台北市

預防客人訂位一聲不響落跑或是臨時取消造成損失,不少餐廳會收取訂金以防萬一,有的會一人酌收500或1000元,但有的私廚要求餐費的五成當訂金,用餐前三天內取消就要通通沒收!其實依照消保法,訂金上限是總價的20%,不過有的桌菜餐廳以和為貴,沒有先收訂金,要是遇上客人臨時取消訂桌,有的業者會跟客人各攤一半的桌菜錢,或是保留訂桌三個月等等,希望人情留一線,自己也不會虧太多。

每家餐廳都巴不得你放開肚子,最受不了你放他鴿子,台北這家位在47樓的高空景觀餐廳,如果你在用餐日前兩天取消,會收取一人一千元的「訂金」。慢煮牛肋排外脆內嫩,這家台中知名私廚,凡是預約五位以上用餐,要支付五成以上餐費作為訂金,用餐前三天內取消一律不給退,依消保法,訂金上限為總價20%,消費者依照訂席日,分別為180天前、90到179天、30到89天、29天內,取消訂位的可以要求店家按天數,退還一定比例訂金,要預付訂金是希望一諾千金。

最怕訂桌客人約了你又不來,就是桌菜餐廳了,通常比較少要客人先付訂金,但廚房老早就殺雞宰牛備菜等著,你落跑我怎麼辦,餐廳經理李先生說:「比如訂16桌只來14桌你們怎麼辦,那兩桌要三個月內用餐完畢,或者是說一人賠一桌,你賠一桌我賠一桌,我以前專門做大型喜宴,最容易碰到取消訂桌,我們差不多30到33桌,有一次竟然是只開15桌,客人放帖子沒有算好,好的我來一桌我來一桌,結果通通都沒有來,這個就是膨風桌,這沒辦法只能要他賠了。」

桌菜業者表示通常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,作法會保留彈性,但也不能全部認賠吸收,求個和氣生財但無法通通破財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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