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烈安 楊宗穎 劉漢生 報導 / 台中市
為了搶電動車充電樁不但毀損車輛,甚至動手!一位吳小姐26日到
廖姓男駕駛猛力拍打車窗四下,要女車主移車讓他充電,廖姓駕駛VS.吳姓女車主說:「(這我們位置耶我要充電啊),我告訴你啦這裡就是,TPC和CCS2都可以停你有看到嗎。」女車主不滿對方的態度,也認為這個位子自己也能停,沒想到對方竟然強開車門,開始咆嘯。
廖姓駕駛VS.吳姓女車主說:「我現在充妳聽不聽得懂,趕著要載人家去機場,(這我本來就可以停)妳可以移啊。」眼見女車主不讓,廖姓駕駛強拔充電槍,並再次強開車門,路人發現趕緊上前制止,廖姓駕駛VS.吳姓女車主說:「他剛剛一直要把我拖下車,(妳不讓人家停啊)(不要這樣)。」
事情發生在國三清水服務區,女車主吳小姐說,她當時到場新式的CCS2充電樁格位,已經全滿就到通用格位充電,後來CCS2格位雖然空了她也沒移,但後來只能用TPC充電的廖姓駕駛看到TPC格位滿了,就強迫要她讓位甚至拔充電槍,還強開車門拉人造成她手部瘀傷。
吳姓女車主說:「對就從外面然後手就是要把我拉下車,就是我一直要把他推出去,後來有把他成功推出去車外,我就趕快鎖門。」實際來到吳小姐當時的車格,電子看板上的確寫著TPC和CCS2都可以使用,吳小姐事後報警對男子提告,國道警察七大隊大甲分隊小隊長洪嘉輝說:「已通知廖男到案說明後,依妨害自由毀損等罪函送偵辦。」
警方追查廖姓駕駛的車牌,屬於一間車行,老闆說廖姓駕駛不是員工,只是加盟,專跑機場接送和短旅遊行程,加盟車行老闆說:「有這個情形的話我們會終止,就會隨時終止契約。」車行老闆說本來和廖姓駕駛約定,從去年開始加盟5年每個月付850,但如果他嚴重破壞車行形象,將直接解約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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