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快艇金門翻覆2死案偵結 巡防艇長.駕駛不起訴

李文彬 方柏丰 陳心慈 報導  / 金門縣

今年2月14日,中國籍漁船越界闖入金門海域,漁船不幸翻覆,釀成兩死意外,當時駕駛我方巡防艇的海巡署黃姓艇長跟蔡姓駕駛,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。金門地檢署今(16)日偵查終結,承辦檢察官客觀調查相關事證,認為證據不足,無法確認兩船碰撞就是造成漁船翻覆的原因,因此兩名被告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
今年2月14日中國漁船,在金門海域翻覆,造成兩人死亡,引發金廈海域緊張,當時駕駛我方巡防艇的,黃姓艇長跟蔡姓駕駛,遭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,金門地檢署今(16)日宣布,全案偵結均為不起訴處分,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說:「所以我們認為說,從兩個船舶都沒有大面積破損,都沒有嚴重變形的狀況來看,本案顯然沒有惡意衝撞的行為。」

檢察官歷經6個多月的調查,從照片上結果顯示,中國的快艇雖然有碰撞痕跡,快艇左船舷有破裂處與疑似碰觸點,但未見船體有嚴重變形或大面積損壞,另外兩張照片可看出,我國巡防艇僅有些微碰撞痕跡,和疑似碰觸點,但都沒有充分證據,可以證明是被告兩人的過失,導致快艇翻覆。

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說:「(中國漁船駕駛)航行不到10次,在2月就出事,他可能不具有相當的航行經驗,而且最後其實碰撞得當下,他有大幅度的右轉,高速航行的情況下大角度右轉,這個當然是一個危險的駕駛行為,而且我們看雷達發現說,碰撞前最後幾秒,他有突然減速的行為。」

檢方指出,中國漁船當時進入禁止水域,海巡人員緊追或登檢,都於法有據並未踰矩,現況也無法證明,碰撞就是翻覆主因,艇長和駕駛,以罪證不足不起訴,也讓漁船翻覆事件,終於落幕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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