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十賢 採訪/撰稿 張書堯 攝影/剪輯 / 台北市
您或身邊的親友,曾經遭遇過詐騙事件嗎?
晚上7點半,台北地檢署長廊依舊燈火通明,檢察官資歷10年的陳玟瑾,此刻仍坐鎮指揮外勤司法警察,搜查詐騙機房,座位上堆積如山的卷宗,快要將她包圍吞噬。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玟瑾說:「這邊看到的都是詐騙案件的卷宗,新收案件大概每個月都會破百件,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,所以其實每個檢察官,都很需要下班(時間)加班或是週末加班。」結案速度始終趕不上湧進的新案數量,詐欺犯罪爆炸式成長,幾乎癱瘓司法量能。陳玟瑾說:「每一年偵結的詐欺案件有16萬件,10年增加了4倍。」
加害者究竟是誰,檢察官直言,詐騙集團分工細密,善於製造金流斷點,這些都是辦案過程的挑戰。陳玟瑾說:「我們可以從5個角度觀察他們的分工,分別是機水車,廣告商跟專業人員。不法的錢騙進來之後,就由水房的人,各種方式把錢洗白,再來是車手,再來是廣告商,是目前新崛起的工作。再來一點呢,就是專業人員會加入,律師、會計師一些專業的工作的人,其實也有被詐欺集團吸納的傾向。」
陳玟瑾說:「機房水房通常會藏身在公寓,我們要怎麼樣定位出他們的位置在哪裡,其實都需要靠很多科技執法來協助。像M化車(定位發話位置),GPS的定位,也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知道,現在這個車手,他的手機現在已經移動到哪裡了。過去這一些工具,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的,第一線的警察使用了之後,可能最後還會被法院判刑,侵害隱私等等的問題。科技偵查(修法)上路之後,我覺得就會對檢警來說,是一個很有力的利器。」
過去詐騙刑責過低,偵查工具受限,種種因素造就台灣成為詐騙犯罪溫床。2024年7月,「打詐四法」三讀通過,新訂的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,加重詐欺刑責,同時訂定窩裡反條款,納管平台廣告業者,透過修法擴大檢警搜查權限。新法上路後,真的能夠遏止詐騙亂象嗎。
陳玟瑾說:「以前最多加重詐欺(罪),是1年到7年的刑度,現在提高到可能是5年到12年的刑度。法官也要真的意識到,如果我們刑度再判得這麼輕,那可能會導致這些詐欺犯有恃無恐。專案指揮詐騙犯罪的時候,其實責任感又特別地重,因為你知道它影響到的,可能是幾百幾千個家庭,這些家庭都會因為家裡面有一個人被騙了,而影響他們家庭的生計,所以民生專組的檢察官,都是非常有正義感的。」
記者劉十賢說:「詐騙到底有多猖獗,根據警政署的公開資料,2023年全台報案受理的詐欺案件將近3萬8千件。其中假投資詐騙就占了大宗,其次是假ATM操作假網購買賣,同樣讓受害者損失慘重。」
詐騙被害人Peggy說:「小孩還小,爸爸突然離世,房貸的壓力落到了我的身上,我老公一個人上班,所以就覺得想要幫忙分擔。」Peggy和先生結婚4年,撫養兩個孩子,還背負著老家房貸,家庭月收入不到4萬元,生活捉襟見肘,原本想藉著投資翻身,卻誤入詐騙陷阱。
Peggy說:「廣告裡面就說,投了1到2千塊我就獲利了幾萬,太印象深刻,就會讓人家覺得可以試試看,因為大家會覺得,1到2千塊好像是小錢。他們是以遊戲的方式,你去下注,然後他們會教你如何賭贏,一開始他們給我另外一個虛擬帳號,裡面是看起來真的有錢的,好像我投了1千塊之後有翻倍,後來就是說我的帳號打錯,說不能更改,更改的話又要再一筆錢,2到3萬還是3到4萬左右,我就(想)說如果只是更改帳號,就可以拿到那一大筆錢,我是覺得有點荒謬,可是那時候是相信的就是有百萬。」
詐騙集團自導自演,一方面指責Peggy操作不當,藉故收取高額處理費用,再假意協助提供解方,鼓勵她繼續砸錢投資。Peggy說:「太相信了,就太想要獲到那筆錢,我就說我有房子,剛好爸爸離開留下來給我的房子,他(加害者)就叫我用我的房子,去跟他提供的民間貸款(業者)貸款,他們指定的人會來收,就是好像是所謂的車手吧。我後面想起來,跟他收完之後,他還感覺是很正式,還有什麼單子之類的叫我簽名,想說就最後一次就(把錢)給他。財損這樣算下來,應該有40到50萬左右。」
佯稱要幫Peggy募款繳清欠費,沒想到對方只是利用她的帳戶收受贓款,再指示她轉入假冒的投資平台,完成洗錢,Peggy甚至因此
在律師協助下,夫妻倆相互扶持度過官司,但想完全回歸正常生活,依然挑戰重重。詐騙被害人Peggy丈夫說:「聽到的時候也覺得說,世界快塌下來了,然後才去找律師,請律師一起協助幫忙。」
律師張睿紘說:「檢警機關,他們可以更加細緻化去理解,到底他是屬於什麼樣的原因(提供帳戶),減輕或者是免除他們(人頭被害人)的一些罪責,讓他們不要因為一時的社會經驗不足,負擔那麼大的代價。」Peggy說:「開新戶,帳號的匯款領錢,都會受到限制。他們(金融機構)會告誡我這個人5年,都沒有辦法回到正常的生活,覺得好像自己還是壞人,可是我明明也是被騙的啊。」
張睿紘說:「我現在手上(詐騙受害)案例,基本上8到9成,為什麼會接觸到詐騙,都是因為(網路)廣告,後來掉入圈套。」
網路詐騙手法,五花八門無孔不入,記者實測檢舉假冒名人投資的可疑廣告,等了6天,只等到「未移除廣告」的審查結果。業者的把關真的夠力嗎,2024年前三季,配合刑事局通報完成下架的社群平台違法投資廣告,高達10萬4千多則。依據新訂的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,網路廣告平台業者,發現詐欺廣告後,必須主動移除,並提供司法機關相關資料,配合調查,若有民眾誤信廣告受騙,應連帶負擔賠償。
張睿紘說:「他們(平台業者)盡可能去,做一些查核的話,那變相他們廣告收入會因此減少,因為詐騙集團慢慢地會少用這些管道,所以其實他們欠缺一個誘因,讓他們去好好地去做執行檢舉,審查這一塊。所以我認為必須要有司法案例開創先河,先讓平台業者去負責(連帶賠償),我認為這個修法會更有意義。」
當網路淪為詐騙工具,平台業者該如何築起防火牆,讓犯罪者難以隱身。科技平台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副總經理陳幼臻說:「在我們的平台上,如果有假冒名人的各種廣告,這個廣告就不能播放。我們去年(2023年),也推出了一個廣告資訊公開中心,讓使用者可以知道他所看到這則廣告,背後是誰在下的廣告,提供廣告的透明度,降低民眾受騙的風險。」
面對詐騙之惡,民眾不能手無寸鐵坐以待斃,善用科技工具也是解方之一。科技公司行銷部資深經理朱芳薇說:「手機我們有推行動安全防護,可以在使用者,不小心連到詐騙網站的時候,起到主動封鎖的動作。詐騙網站經常會把網址做巧妙調換,可能會把1換成是I,用魚目混珠的方式,讓民眾可能看不出來,一些群組或是社群平台上面的網址,千萬不要隨便輸入自己的個人資料。」
若是謹慎防詐仍然受害,更需要有效機制亡羊補牢,極力幫助被害人追回損失。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:「今年(2024年)有做了一些修法,在疑似(有)被害人的情況下,警察就可以動作把它設為警示帳戶,(帳戶)有錢的話,可以不經由訴訟的判決,就可以還給被害人。」陳玟瑾說:「高檢署跟國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,有進行資料的介接,馬上查詢的出來開設帳號的人是誰,可以幫助我們快速地去分析金流,」
曾幾何時,詐騙之島成為台灣最不堪的代名詞,種種社會困境,讓犯罪集團趁虛而入大舉入侵。人工智慧時代來臨同時,真假難辨的信任危機,更加步步逼近,此刻的我們,是否還有翻轉的可能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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