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醉誤事! 新竹莽男沿路推倒52機車如「推骨牌」

莊明憲 張政慧 王士凱 李采臻 報導  / 新竹縣

新竹縣竹東鎮一名男子疑似飲酒過量,居然把一路上的機車推倒,就像推骨牌一樣,這一推就倒了高達52輛機車!相當誇張,而貪杯誤事的事件在宜蘭也發生了,昨(16)日凌晨一名男子在神農路隨機踢一輛機車,這還不夠,又出手將機車推倒在地,接著又酒駕開車一路擦撞停在路旁的車輛,造成1輛轎車以及7輛機車毀損,駕駛酒測值高達0.69。而根據規定,因故意行為導致他人物品、車輛受損,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以及最高1萬5千元的罰金。

監視器拍下男子推倒路邊機車,仔細數一台兩台三台,停放在騎樓旁的機車都被男子像推骨牌一樣,接連倒下,誇張行徑就發生在新竹縣竹東鎮北興路一段,民眾說:「這裡整排給他推倒,那都一下子,沒注意到一下子就全部躺掉啦。」

警方接獲報案到場清點發現,居然有高達52台機車被推倒,調閱監視器鎖定一名錢姓男子,竹東派出所所長曾志明說:「發現一名男子疑似飲酒泥醉狀態,無法控制自己行為,故將沿線機車推倒。」警方通知錢姓男子到案說明,看了監視器才發現自己貪杯誤事,而酒醉鬧事的還有這裡。

男子大搖大擺走在人行道,忽然靠近一輛機車出腳狠踢,這還不夠,還加碼出手再推一次,最後車主白天看到愛車變成這副模樣,車殼裂開凹陷得花錢維修,實在傻眼。根據了解,這名男子推到機車後,還在宜蘭市泰山路以及民權新路口,擦撞停放路旁之車輛,造成1輛轎車以及7輛機車損毀,宜蘭分局民族派出所所長柯汝霖說:「警方獲報到場後,對駕駛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,駕駛人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。」

根據規定,因「故意行為」導致他人物品車輛受損,將觸犯毀損罪,也可能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,還有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,幾杯黃湯下肚,魯莽的行為,得承擔的後果可不小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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