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大翔 侯正倫 盧以馨 報導 / 南投縣
開車擦撞路人,指控對方獅子大開口!一名女駕駛在網路發文控訴,平安夜前夕,開車到南投紫南宮拜拜求平安,行經狹小巷弄擦撞前方路人,對方劈頭就問「妳撞到人還想跑」,索賠金額看誠意,雖然表示沒受傷,但卻要求賠償1萬2千元。和解破局,女駕駛挨告過失傷害,無奈表示,只能交給法官。
轎車直行開進前方狹小巷弄,女駕駛疑似行車距離沒抓好,只見右前方的男子,回頭看了一眼,因為疑似有被碰到,原以為只是小車禍,女駕駛卻指控對方獅子大開口,附近攤商說:「(這條巷子)是滿多車,比較危險啦,盡量開慢一點。」
事發在南投竹山紫南宮,不少遊客趁跨年前太陽公公短暫露臉來拜拜,女駕駛前往停車場途中,不小心撞到路人,男子劈頭就問妳撞到人還想跑,女駕駛回應道路狹窄能跑去哪,對方表示沒有感覺到痛,如果過失傷害判30天,易科罰金就是3萬元,看妳的誠意最後索賠1萬2千元,女駕駛表示願賠2千,和解破局挨告過失傷害。
南投縣竹山分局第四組長曾英浩說:「本件交通事故,雙方當事人皆是外地遊客,行人提出過失傷害部分,本分局依規定受理。」雙方都是外地遊客,發生擦撞後續依照規定辦理函送,網友看了影片也有不同看法,質疑路人明明沒受傷,卻叫救護車浪費醫療資源,但女駕駛車頭距離沒抓好,恐怕也要負責,這次賠錢當作買經驗。
律師劉韋廷(非本案律師)說:「提起民事訴訟能夠賠償的範圍,主要是來填補損害,包括醫藥費用或是精神上面的損失,能不能要求到1萬2千塊這麼高的金額,恐怕還得看實際受傷的狀況來做判斷。」女駕駛把過程PO網,要大家評評理,無奈表示只能交給法官判定了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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