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祐謙 蘇耘寬 李采臻 報導 / 基隆市
基隆有一名房仲,在去年7月接受委託,要賣基隆暖暖區一處社區頂樓的房子,卻發現管委會在電梯張貼公告,上面不但寫出他客戶的門牌號碼,還寫了「屋頂有坍塌之虞」、「前屋主所有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」這樣的句子,房仲認為會影響他賣屋,因此動手撕毀公告,卻也為此挨告,被依毀損文書罪判處罰金3千元,全案還可以上訴。
大樓林立環境清幽,位於基隆暖暖的這個社區,有多達1千6百多戶,社區管委會,習慣將公告,貼在大門外或是電梯內,卻傳出有房仲自行撕毀公告,林姓房仲接受屋主委託賣屋,卻發現管委會在電梯張貼公告,上面寫著,屋頂有可能坍塌,違建均由購買者承接,還直接寫出他的門牌號碼。
記者李采臻說:「房仲認為這個公告,會影響到他賣屋,所以決定撕毀,但是社區主委則認為,這樣子的行為,已經影響到她跟其他社區住戶的權益,因此決定提告。」
非當事住戶說:「如果說是一些重要的公告什麼的,有些人沒看到,其實也是算影響我們社區的人。」根據實價登錄,目前這處社區房價,平均一坪10到12萬,樓高6層格局方正,再加上有電梯飽受青睞,疑似擔心公告影響房價,房仲撕毀挨告,雖然事後已經跟社區主委,達成調解,卻因為沒有履行,社區主委不願撤告。
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照世說:「經檢察官以涉犯刑法352條毀損文書罪嫌,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處刑。」法院審理之後,判處林姓房仲罰金3000元,全案還可以再上訴,而這間房子後續也已經由,其他房仲業者賣出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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