騎士疑受驚怒踹車 警:最高罰3萬6.涉毀損罪

綜合報導  / 台南市

昨(23)日傍晚有騎士行經台南中西區民生路二段與康樂街口時,遭後方機車伸出無影腳踹車,事後經了解,對方疑似是在上個路口受到他驚嚇,不滿才會追上去踹車,警方表示這行為最高可罰3萬6000元之外,造成機車毀損也涉及毀損罪。

騎士好端端的騎在道路上,結果後方,突然伸出一隻無影腳,朝他的車尾一踹後,迅速往旁邊駛離,放慢速度再看一次,當時男騎士從後面逼近,接著伸出右腳一踹,離譜行徑,全都錄,事後騎士將整個過程PO網,詢問大家遇到這種人該怎麼辦,報警也沒什麼幫助,無奈說自己應該倒楣被踹嗎?事件也迅速引發熱議。

其他騎士說:「覺得那個動作真的是不應該啊,考駕照應該沒有教(好),而且你這樣踹很容易就自己也摔倒,如果踩空了整個滑倒了你看多危險,如果說遇到這個狀況的話,我可能會停在路邊直接報警。」

整起事件,就發生在23日,台南中西區民生路二段、康樂街口,初步了解,踹車的男子疑似在上個路口被對方驚嚇到,才會不滿追上去踹車。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副所長莊民誠說:「任意以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或其它不當方式,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,3萬6000元以下罰鍰。」

遭踹騎士VS.員警說:「(車)牌架變形,你可以針對這部分下去告。」機車毀損部分,已經涉及毀損罪嫌,幸好騎士遭踹後,有穩住龍頭,沒有倒下,釀成車禍意外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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