逼抽14天血! 醫:等同抽全身15% 律師:涉強制罪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持續關心抽血換學分的案件!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,學生們在非自願情況下,被迫連續十四天配合抽血,而且是沒有醫事人員資格的人,進行採血,引爆輿論爆炸!不只醫師公開發文,說五十公斤成年女性,全身的總血量大概三千CC,大概抽了全身15%的血,絕對是一種傷害!律師也表示,抽血是侵入性的行為,強迫抽血涉及強制罪。

拿滅火器,手提滅火器一瓶超過五公斤,拿起來都有點費勁,更別說當健身器材反覆舉起,一般女生十幾下就氣喘吁吁,台師大女足隊學生雖然體能好,但不是為了訓練,他們指控是為了讓血管浮出來方便抽血。

有學生邊哭邊舉滅火器,更指控,抽血的根本不是護理人員,引發各界譁然,醫師發文開頭就放了無奈表情,寫下每天抽三次血,一次如果是10幾CC,連續抽14天大概抽450CC的血,以一個五十公斤成年女性,全身的總血量大概三千CC,等於大概抽了全身15%的血,這樣絕對是一種傷害了,最後還特別標註,違反人體試驗倫理法,沒有合格醫療人員,抽血也違反醫療法。

律師洪維駿說:「如果沒有相應的資格,去從事醫療行為,或護理人員的業務的話,依照醫師法跟護理人員法,都是有相應的刑事責任,那另外如果是強迫他人去做,沒有義務的事情,也可能另外構成強制罪。」

律師強調司法實務上,因為抽血算侵入性的行為,連鑑定人都需要有,法官或檢察官的許可才能做,是有很嚴謹的法律規定,沒想到台師大女足隊教練,卻用學分逼迫學生抽血,引發社會高度關注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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