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瓶攻擊學生害腦傷 行凶男遭控不賠錢.家人也不管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台中一名陳同學,2年前、國中一年級時到超商買東西,遇到一名喝醉酒的張姓男子,無故拿酒瓶打他的頭,造成他手腳受傷還有腦震盪,媽媽告上法院,法院判張姓男子賠33萬多元,但張姓男子沒道歉也沒賠錢,陳同學找上張姓男子媽媽,對方也不願賠,被害人會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應得的賠償。

    身穿藍衣的張姓男子,拿著酒瓶狂敲男國中生的頭部,國中生被打到坐在地上不斷道歉,張姓男子還出腳踹他伸手拉扯,暴力事件發生在2023年5月。當時這名國中生下課,跟同學去超商買東西,遇到張姓男子,他喝醉心情不好就攻擊國中生,造成國中生手腳受傷還有腦震盪,媽媽一狀告上法院,民事判,張姓男子要賠33萬5千多元,但他卻擺爛不賠錢。

    被害陳同學說:「我頭還會痛,我需要看醫生,我們沒有錢,而且法院都判賠下來了,她的意思就是,不要找她們,找她們兒子,不干她們的事,她這個兒子她不要管的意思。」

    被打的陳同學說,他打電話給張姓男子的媽媽,對方卻說,要賠錢就去找她兒子,擺明就是不管她兒子闖下的禍。被害陳同學說:「就造成我心理,我在想如果去到新的學校,那我剛進去,那我放學走的時候,會不會又發生,同樣的事情。」

    陳同學因為2年前被無故攻擊,除了腦部的傷還沒痊癒,心裡也有嚴重創傷,考上高中也不敢去念,加上家裡經濟不好,他只能休學跟著媽媽一起做粗工貼補家用。

    保養廠員工說:「在醫院,不在這邊就對了。」這間修車廠,就是張姓男子家人開的,員工透露,張姓男子在家中排行老大,兄弟姊妹都結婚搬出去了,張姓男子因為精神狀況不好長期住院,出院後又喝醉打人,被法院判賠33萬多,被害人找不到他,家人又說不管他了,但法律上張姓男子的父母還是要負責,因此被害人會透過法律途徑,爭取應得的賠償。

    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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