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中市
台中豐原廟東商圈一家美容店,常以街頭攔人做問卷的方式,向民眾推銷美容產品,卻沒有告知7日內可以解約,發生消費糾紛。台中市法制局追蹤發現,過去曾對業者開罰2次共9萬元,業者非但沒有改善,糾紛次數還明顯增加,而且常挑20歲以下年輕人和身障人士推銷,消保官昨(28)日前往美容店張貼警示公告,提醒民眾美容店違反消保法,入內消費要謹慎。
消保官在店門口貼上警示公告,寫下這間件違反消保法情節重大,消費申訴案件增加而未妥善處理,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,要警告民眾這間店有爭議。民眾說:「如果有發現(警示公告)的話我應該就會避雷,(業者)都會找十幾歲,20歲,沒有社會經驗的。」
回到這間店,業者正常上班,在門口拉客推銷,對於被貼出警示公告不接受採訪,不少民眾都知道他們的推銷手法,還曾經因為招攬身障顧客在店內消費20多萬被控訴,如今被貼上警告公告。
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:「業者常常沒有告訴消費者,這個有7日無條件解約時間,導致消費者不知道自身有這個權益。」
市府說,業者常以路邊拉人做問卷的訪問交易,讓顧客刷卡分期購買高價保養品,沒有告知可以7日內無條件解約,去年11月開罰3萬、今年6月開罰萬元,兩次裁罰9萬元,非但沒有改善,申訴案件還增加。
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:「只是發覺說(申訴案件)在8月份有明顯的增加,(從7月)1件變成(8月)6件大幅度的增加。」至於為什麼不能勒令停業,市府解釋訪問交易是被允許的消費方式,關鍵是業者有沒有告知完整資訊,而且根據目前消保自治條例,沒有規範可以針對此情形勒令停業,因此張貼公告在門口一個月,希望民眾進門消費前,做好評估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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