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這種美容護膚店的推銷手法大同小異,包括路邊向消費者推銷、塗抹試用品,或是直接把消費者引導至店裡消費,不過要注意了!在付款的時候業者可能會叫你簽本票或是信用卡分期付款,甚至叫你當場拆封包裝,讓你後續要求償更加困難!不過這種強迫性質的「訪問交易」其實很容易觸法,消費者要提高警覺,也要懂得維護自身權益。
業者VS.消費者說:「保障雙方面的權益呀,等等拆產品我會幫妳錄影,妳同意嗎,同意。」消費者不疑有他直接拆開保養品,沒想到這個行為讓她求償更加困難,還有這種站在騎樓,鎖定目標就拿著美容產品,追上前不停推銷,類似的強迫推銷案例層出不窮,也讓眾多消費者受害。
當事店家說:「將面膜薄敷一層在臉上。」仔細塗抹在臉上,遭指控的這家美容產品,號稱能滿各種膚質需求,在台北有3家店面據點,不過他的推銷手法網路上,卻屢屢引發討論,包括讓「外國人以及台灣人」的銷售組合,並且以發試用品吸引民眾,接著又往手上「倒鹽巴.擦乳液」,逐步將民眾拉進店內進行推銷,光是今年消保官就接獲「15件」投訴。
非當事律師黃柏榮說:「通常這種半強迫的推銷行為,都伴隨簽署本票,或者是信用卡,或者是甚至叫你拆封包裝以後,讓你後續無法進行退款。」
除了消保法中訪問交易解約權,強迫推銷可能觸犯的法律問題,包括阻擋去路拉扯強迫或是以不實資訊誘使購買,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強制罪以及詐欺罪,違反消費者意願持續糾纏施壓強迫購買,可能觸犯社維法的強買強賣行為。
非當事律師黃柏榮說:「如果說店家不願意配合的話,建議可以寄發存證信函,來終止解除這個相關的合約,如果還是仍然不配合的話,可以訴請法院來進行解除,並且返還相關的價金。」
無論是在路邊被推銷,還是被帶進店內消費,業者灌迷湯半哄騙半強迫,消費者耳根子軟砸大錢消費,還得趕緊亡羊補牢才不會被當冤大頭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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