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誘騙14歲孩開門 律師:恐違法 警稱:確認當事人在家

綜合報導  / 彰化縣

住在彰化員林的屋主林先生指控,便衣員警強行闖入住宅搜索,還企圖誘騙14歲未成年的小朋友開門。律師說,這樣的行為可能構成違法搜索以及刑法306條侵入住居罪。林姓屋主指控,員警進屋後把電源切斷,企圖讓監視器畫面全部斷訊,這也可能構成毀損罪。警方說,當下會切斷電源,是為了讓2樓大門的電子鎖失效,但發現門被反鎖,所以當天沒辦法確認林先生是否在家,無法順利完成拘提,強調整個過程都沒有違法。

監視器畫面拍下,好幾名便衣警察站在民宅騎樓內,跟坐在機車上的女子,不斷溝通協調,員警希望女子或是她旁邊的兒子,可以幫忙進到屋內二樓,去叫屋主林先生下樓,因警方依現場住處環境綜合判斷,確認他就躲藏於住家二樓,但在這之前家中只有14歲的小朋友在家。林先生指控,警方誘騙小朋友開門,這個行為有違法嗎?

非當事律師廖國竣說:「警察透過未滿14歲的兒童,進入他人住居來做搜索,恐怕構成違法搜索,及刑法306條侵入住居罪的問題。」台南警方強調,一切程序都是合法合規,但林先生再拿出另一個畫面,便衣警察在搜索的過程中,其中一人疑似找到電源開關,舉手一比,另一名同事往前走把電源切掉,接著整個畫面瞬間消失,林先生質疑,警方不只強行搜索還刻意切掉監視器畫面,到底要做什麼?

投訴人林先生說:「侵犯我的居住自由,還有我的隱私權,甚至毀損了我的財務,整個電腦主機給我拆掉拔掉這樣子。」非當事律師廖國竣說:「如果警察拔掉插頭,造成監視器毀損,也會構成刑法354條毀損罪的問題。」

警方回應,當天搜索中會切斷電源,主要是因為要通往二樓,還有一道上鎖的大門,但因為是電子鎖才會把電源切斷,企圖讓電子鎖失效,但因為門被反鎖儘管請了鎖匠到場,還是無法把門打開,因此搜索當天無法順利執行拘提,至於當天到場的員警到底有沒有搜索票,台南警方回應。

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偵查隊長蔡鳴峻說:「因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,本分局將全力配合偵辦機關釐清相關事實。」警方再次強調,當天是因為確認林先生在屋內,才執行拘提逕行搜索,一切將偵辦機關調查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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