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警民當街爆發衝突,發生在台北市內湖!駕駛違停被盤查,除了拿出加熱菸讓警方檢查,也打開車門提供檢視,只因為說了有拒絕的權利,沒想到被嗆聲,說把警察當狗、當小弟!當事人朋友全程錄影,更發文強調,自己從頭到尾沒有大聲,也沒有惡言相向,指控員警情緒失控,引發熱烈討論!警方強調,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,依客觀合理判斷,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,可以盤查駕駛身分,於法有據。
違停駕駛VS.台北市內湖分局員警說:「好啦,(我是你小弟就對了啦,你把我當作狗喔),沒有,我沒這樣說話,阿SIR你講話,不要這麼衝動,你不要這麼生氣。」
盤查違停車輛和駕駛,卻查出滿腔怒火,警民當街爆發口角,就怕衝突一觸即發,另一名警察跳出來。
台北市內湖分局員警VS.違停駕駛說:「(你要不要冷靜一點),我從頭到尾講話都,我沒有大聲,我沒有怎樣,我很冷靜耶,是你們這位太衝動了,(你現在可不可以配合一點),可以,(我在做工作,你在跟我說什麼,我也可以拒絕啊),(你還跟我講警察職權行使法)。」
僵持不下從違停盤查,吵到警執法第八條第二項,有客觀合理判斷,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,有事實足認有犯罪之虞者,才能檢查交通工具,駕駛認為盤查不合理,但警方秀出關鍵。
台北市內湖分局員警VS.違停駕駛說:「加熱菸喔,(對啊),你有沒有用電子煙,我知道這個(加熱菸)開放了,有違禁品嗎,沒有喔。」駕駛翻了口袋打開車門,只因為說了有拒絕的權利,雙方就吵了起來好在首都警察,沒掉漆法條背得滾瓜爛熟。
台北市內湖分局員警VS.違停駕駛說:「你現在交通違規就是,客觀合理易生危害啦,(講慢一點),你不要跟我講那些啦,(你們阿SIR,你們說的都對),那是你講的喔,我什麼都沒講喔,(對啊,我錯我錯我錯),(我好像蚊子一樣,嗡嗡嗡)。」
警方目視檢查合法合規,但民眾遇到盤查確實有拒絕的權利,認為不合法可以當場表達異議,要求製作紀錄如果沒有搜索票,也可以拒絕開後車廂查看私人包包,吵架只是耽誤時間罰單也還是得收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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