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美喬 黃逸帆 報導
美國紐約最高法院日前做出一項判決,一名21歲的台灣女子三年前在紐約地鐵站,因為彎腰撿書被列車撞倒,造成骨盆以及左腳骨折,必須終生做復健。法院判決紐約地鐵局須付出相當於台幣九億六千萬元的賠償。類似的意外會不會在台灣發生,捷運局表示應該不可能,按照現行規定,捷運如果致乘客於死,最高賠償金額是140萬元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陳美喬 黃逸帆 報導
美國紐約最高法院日前做出一項判決,一名21歲的台灣女子三年前在紐約地鐵站,因為彎腰撿書被列車撞倒,造成骨盆以及左腳骨折,必須終生做復健。法院判決紐約地鐵局須付出相當於台幣九億六千萬元的賠償。類似的意外會不會在台灣發生,捷運局表示應該不可能,按照現行規定,捷運如果致乘客於死,最高賠償金額是1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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