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射藥物式死刑殘酷手段引爭議

蕭詔文 報導

  美國加州最近以注射毒液的方式,處死一名殺人犯,再度引起死刑的爭議。美國目前有37州允許死刑,去年一整年,美國執行59次死刑,其中58次都是注射藥物。不過,調查發現,毒液注射不但不像想像中那麼符合人道,還可能是一種很殘酷的死法。

  再過兩天,康乃迪克州的連續殺人犯麥可羅斯,就要躺在這張床上,執行死刑,他將被注射三劑毒劑,第一針使他失去意識,陷入昏迷,第二針癱瘓肌肉,呼吸停止,第三針則會讓他的心臟完全停止跳動、結束生命。

  這種死刑執行方式,過去一向被認為比毒氣、電椅更加人道,不過,令人驚訝的是,如果注射順序錯誤,或是其中一劑藥效沒有發揮,受刑人可能會活活窒息而死。有十幾個案例證實這種情況真的發生過,包括99年在肯塔基州接受死刑注射的愛德華哈波,解剖發現他是活活窒息,一位使用過同樣藥劑,接受過眼部手術的病患,描述這種恐怖過程。

  美國開始使用藥物注射執行死刑,是1977年,由奧克拉荷馬州的杜義屈醫生所建議,但由於醫生從不參與死刑執行,這種可能的酷刑於是被保留,而且越來越多州採用。不過,也有人認為,死刑犯心狠手辣,受苦也活該。美國釋憲案規定,不准用不人道的方式執行死刑,因此注射毒液的執行方式適不適合憲,恐怕將有一番爭議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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